今天是
搜索   
  鄂州市民文明行为16条 ●  不争吵不谩骂,不使用低俗语言   ●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躺卧公共座椅   ● 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掩口鼻   ● 文明用餐,公筷公勺   ● 不乱扔杂物,不车窗抛物   ● 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随意丢弃烟头   ● 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占用不堵塞消防通道   ● 不损坏公共设施   ● 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 不乱停乱放,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不逆行   ●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行车主动礼让行人   ● 有序排队不插队,保持适当距离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 待人友善,热情耐心回答他人询问   ● 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   ● 遛狗要牵绳,粪便要清理  
您的位置:鄂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 > 员工天地
市污水处理公司开展《鄂州文明 20条》
宣传活动
作者:政工科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24年04月26日   

  4月26日,市污水处理公司联合司徒社区开展《鄂州文明20条》宣传活动。

qq图片20240426151043.jpg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小区居民发放《鄂州文明20条》宣传手册,并耐心向居民们逐一解析内容,鼓励引导大家对照《鄂州文明20条》的要求,一条条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在生活中、工作中践行文明,养成文明习惯,争做新时代文明鄂州人。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加深了社区居民对《鄂州文明20条》的理解,也让文明行为及文明规范深入人心。




  鄂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象 技术支持 湖北翔天科技
鄂ICP备18019161号-1联系电话:027-60229337 后台登录
80519 内容页访问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