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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市民文明行为16条 ●  不争吵不谩骂,不使用低俗语言   ●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躺卧公共座椅   ● 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掩口鼻   ● 文明用餐,公筷公勺   ● 不乱扔杂物,不车窗抛物   ● 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随意丢弃烟头   ● 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占用不堵塞消防通道   ● 不损坏公共设施   ● 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 不乱停乱放,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不逆行   ●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行车主动礼让行人   ● 有序排队不插队,保持适当距离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 待人友善,热情耐心回答他人询问   ● 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   ● 遛狗要牵绳,粪便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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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污水处理公司检查各污水处理厂(站)疫情
防控工作
作者:运营协调办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21年08月06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8月2日召开的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务集团公司安排部署,8月3日至4日,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王玲、纪检员李莉一行对城区、樊口、花湖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泥碳化厂和各污水提升泵站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在检查现场,检查组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厂(站)迅速进行整改。

  王玲要求,各污水厂(站)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始终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保持防疫管控和人员来访管理,全面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罗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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